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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41章 我喜欢做这件事 (第1/3页)

    广宁府附近,有很多卫星城池。

    关隘也很多,有的南北甚至能达到间隔万里开外。

    广宁府这边兵将再多,也不可能分配到这么漫长的防卫线上,还能保证兵员的充足。

    因此,通常只能是重点防御。

    可这样一来,那些非重点的关隘、据点,甚至卫星城,就会落入危险之中。

    很多城池就是在这样的不良背景下被摧毁了!

    “现在,洛城附近,出现了一伙贼,猖獗的很啊。”

    “根据可靠情报,贼首是个25级的大佬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否愿意出征呢?”

    诸葛青云笑道。

    叶欢道:“为国效力,杀贼立功,这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“我去。”

    暗暗思索,诸葛青云,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呢?

    是为我好,抬举我,还是另有图谋?

    告辞离开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一般人武斗,只自己去就好了。

    但要打仗,就需要带一支人马,少则数十人,多则数百,甚至更多,没有上限。

    兵者诡道,存亡之事,不可不察!

    因之在发起一场战斗之前,需要做的准备工作,往往是至关重要。

    有的人看起来很猛,但到了战场上,面对数倍于自己的敌军,装备、人员,都强于自己数倍。

    地形、环境、本地民情,全部都偏向敌军。

    这样的话,战斗起来,必然吃亏。

    要是这方准备充足,或者,有强者坐镇,还能好些。

    如果运气不好,就会被击溃。

    不说回来后会落个什么下场,在这样的环境中,是否还能成功逃命,恐怕都是未知之数。

    叶欢没有带人,也无人可带。

    诸葛青云只给了他一卷地图,兵员、装备、钱粮一概没有。

    任务却是那样的艰巨。

    从他接受下来的那一刻开始,意味着他这次的行动,很有可能就要失败。

    这是最大的可能性。

    但偏偏叶欢是个倔强的小子。

    别人恭维他,他很愿意接受。

    当别人看不起他时,他就要反驳一下。

    无论诸葛青云真心还是假意,当机会摆在眼前时,他都没有拒绝的理由。

    叶欢立即选择动身。

    洛城,必成为他扬名立万的一处名利场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洛城地处平原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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