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53章   待我有罪时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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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53章 (第2/3页)

的可能性,非常小。事前,他必然做过多次跟踪、踩点,掌握谢惠芳的行动规律,最后选在中午她一个人在家时杀人。只是没料到这天,孩子们也回来了。

    目前没有任何保安、小区人员提出,看到可疑的人。也就说,他的伪装性很好,哪怕是多次踩点,杀人后背着装着血衣的包离开小区,也不会引人注意。这个小区中午进出小区最多的,就是学生和家长。他混在他们当中了。

    从作案过程看,小区楼间距很近,如果谢惠芳发出呼救,一定能有人听到。但是她却没有。这只有一种可能:凶手进入屋内,先控制了孩子。说不定就是一个孩子,给他开了门。而最不令人起疑、让人没有戒心的拜访者,就是未成年人。

    他控制孩子后,威胁谢惠芳,使她不敢呼救,进而控制谢惠芳,并且杀害了她。能够在两个孩子面前杀死母亲,继续杀死两个孩子的人,是非常非常少的。所以我推断他本身缺乏家庭和伦理观念,也就说,从小几乎很少感受到父母和长辈的关爱。所以,他才不具备对母子之爱的同理心和同情心。

    他在杀人后,做了个非常无意义的举动——把尸体都拖到厨房,堆到桌子下面。这样的行为,不过是欲盖弥彰。这其实是一种非常单纯的掩饰心态,一个成年人是不会这么做的,哪怕他内心充满恐惧和愧疚。因为他知道这没有任何意义。只有对社会还缺乏完整认知、非常自我的孩子,才会做出这样形式主义的举动。

    此外,尽管他展现出处变不惊的能力和果断,但现场凌乱的血迹、脚印,还有掩饰尸体的行为,都让人相信,他是第一次作案。

    上次我们已经推理过,如果熟人里确实没有人拥有作案条件,那么凶手有可能是陌生人。一个陌生人,作案过程中展现出强烈的仇恨,下手毫不留情,把谢惠芳当成自己真正的仇人替身杀害,加上家庭原因令他缺乏同理心和同情心,那么他必然是个情绪极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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