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三十二章 发光体  走尸档案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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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三十二章 发光体 (第1/3页)

    我们三人大喜,立刻吹起了信号哨,哨子尖锐的响声,很快引起了周玄业二人的注意,由于视角原因,我们能看见他们,他们却看不见我,吹了半晌,谭刃才蹲下身发现了我们。

    【无弹窗.】他俩站在难以下脚的冰川上,也不能做出太大的动作,只问我们往哪儿走。

    原计划是想顺着这条裂缝寻找出口的,但周玄业说他们在上面用望远镜看了一圈,没看见其它出口,恐怕没办法出去,为今之计,只能从这儿把我们拉出去。

    众人都没有装备,这地方太高也太滑溜,靠手爬出去是不可能的。周玄业便出主意,说他和谭刃回去营地拿装备,让我们在原地等着别乱跑。

    我们自然没意见,便待在原地等待救援。三人没什么事儿,自然就剩下聊天了,通过交流,我知道马胖子和estelle也不是很熟,他们这个队伍是全国各地散拼起来的,这片雪域算是比较有名的无人区之一,再加上有很多诡异莫测的传说,所以他们才选定了这片区域作为目标,入山行程一共六天,终点就是小雨跟我说的那个湖泊温泉。

    estelle是美国人,自称是一名旅行家,给自己定了在五十岁之前走遍全球的目标,我问她你已经走过哪些地方了,她说:“中国……**、昆仑雪山。”合着这地方是她走遍全球的第一站?

    这路线也真够诡异的,看样子她是打算先征服亚洲,不过根据estelle之前的表现来说,她一个人想走遍全球,估计够呛,我劝她还是找个志同道合的同伴,或者走一些安全的地方,不要往无人区钻,她说:“你们中国人,真是没有一点儿冒险精神。”我道:“人为什么一定要有冒险精神?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不好吗?”她显得很震惊,不可思议的看着我:“人为什么要冒险?当然……人类怎么可能不冒险?我们的祖先,在冒险精神的驱动下,第一个接近了火;然后学会了使用火;它们不停的在冒险,捕获更加凶猛的猎物,获得皮毛;我们人类的历史,就是一场冒险。中国人,你可以不冒险,但你不能说冒险是件没有意义的事。”说真的,她这句话说服我了。

    在这半年中,我遇到过不少探险人士,一度很难理解,为什么会有人为了追求刺激,而去做一些冒着生命危险的事。

    但现在我不得不承认,estelle的这段话打动了我。人类之所以会不停的进化,就是因为,我们的祖先,一次又一次走出安逸的环境,去挑战未知的危险,去获得更丰厚的奖品。

    或许人骨子里的热血和冒险因子,就是从祖先那里传承下来的。马胖子鼓掌道:“没错,这就是冒险精神。小兄弟,那你们又是为什么到这地方来的?”这话当然不可能之说,我迟疑了一下,想着撒个谎,但没等我说出口,马胖子突然站起了身,道:“你们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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