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127 2V2对抗赛  息影后他成了电竞大神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爱笔楼]http://m.ibiquzw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127 2V2对抗赛 (第2/3页)

冲直撞的时候,就仿佛忘掉了一切,释放了所有的天性,回归本源一样。

    沈淮提醒道,“好了,大家继续训练吧。下午对抗赛输掉的组晚上吃饭时要给大家表演节目。”

    “卧槽!”

    “之前没说啊!早知道这样我肯定抱紧你大腿了!”

    “羽神你也太阴了吧!”

    大家嘴上说着,也感受到了时间紧迫,组队的组队,PK的PK,训练室内一时只剩下敲击键盘的声音。

    他们训练到11点的时候,萧章才晃晃悠悠地走进来。

    他看上去睡眼惺忪的,一边往自己的机位那边走,还一边打了个哈欠。

    他坐下开机,既没有和别人打招呼,也没有解释自己为什么来晚了,仿佛他只是出去上了个厕所一样自然。等待开机的时候,他从兜里摸出一根烟,接着传来打火机咔咔的两声。

    沈淮回过头,萧章正好吐出一口烟,远远地朝他露出一个挑衅的笑容。

    沈淮走过去,没说抽烟的事,先交代了一下训练任务。

    萧章弹了弹烟灰,又缓缓地吐出一口烟才问,“现在还差谁没有搭档?”

    “孙远。”

    孙远正想着该怎么办,就听见萧章意味不明地呵了一声,“那你和谁一组?”

    沈淮面无表情地道,“宋雪阳。”

    萧章又笑了一声,他翘着二郎腿靠在椅背上,“你让大家随机组成搭档的目的不就是想看看不同职业组2V2的可能性?那你和宋雪阳组队还有什么意义?”

    结束了一场擂台的人默默看过来,还有人偷偷摘下了耳机,罗烈更是紧紧地盯着萧章,想着他要是再出口不逊,自己就上去和他理论!

    沈淮沉默了片刻,“你说的很对,那你的意思是?”

    这下满屋子的人都惊讶了,萧章这话虽然有道理,可他分明就是想找茬,可沈淮却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。

    沈淮本来也没打算和宋雪阳组队,只是大家挑挑拣拣最后只剩下他们四个了,和宋雪阳组队总好过和萧章或是孙远组队吧?

    萧章的笑容僵硬了一瞬,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好主意,“我和宋雪阳组搭档,你和孙远。”

    孙远强忍着怒气道,“萧神,这我还没开口呢,你就先帮我作出决定了?”

    萧章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,而是对沈淮说,“你和谁组队我不管,我和宋雪阳组队总可以吧?”

    沈淮看向宋雪阳,宋雪阳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,笑眯眯地道,“好啊。”

    众人听完只觉浑身出了一层冷汗,这两人都不是省油的灯,组在一起那还不毁天灭地?这强扭的瓜,苦的怕是他们。

    沈淮回到座位上邀请孙远入队,很快就收到对方拒绝了你的请求的提示,对于这种给台阶都不下的人,沈淮向来懒得理,也就没去管他,自己练习起来。

    下午,各对组合打起了2V2对抗赛。

    孙远到最后也不愿意和沈淮组队,沈淮也没搭理他,他今天下午的主要任务是观察各对组合的打法优劣,筛选出一些能拿到外卡赛上的组合,暂时还没精力管他。

    第一场是陶乐乐、罗烈VS贾云歌、司前进,对手都是沈淮专门选的,陶乐乐和罗烈这对组合的特点是单打独斗,类似于范景明和时一,而贾云歌却是个单打独斗非常棘手的对手,反过来对于司前进的火法来说,狂战、刺客这种职业又都比较克制他。

    司前进光听见对手的名字便如临大敌,整场比赛被陶乐乐和罗烈针对的特别惨。罗烈的刺客是风刃 锁镰触发击飞效果,从而无限连击对手,这种打法非常暴力,前期就有不俗的伤害,缺点则是技能真空期比较长,是比沈淮的血刺客更适合单打独斗的打法。

    陶乐乐见司前进残血,对准贾云歌开起决斗,罗烈趁机一套连招击杀了司前进,接着两人一同对付贾云歌。

    不过贾云歌的毒系圣光显然更加厉害,以一敌二完全不虚,趁着罗烈技能真空期的时间击杀了他,接着和陶乐乐打起了拉锯战,陶乐乐打法暴力但架不住贾云歌奶量足,最终被一点点耗死了。

    司前进啪啪鼓掌,“来来来,快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绑定大腿,贾云歌,云神!”

    贾云歌也特别配合,抱着自己的小玩偶朝大家挥手,颇有一番领导视察的既视感。

    陶乐乐和罗烈倒也没沮丧,两人在一旁简单复盘了一下刚刚的比赛,互相指点,为下一场比赛做准备。

    宋雪阳问沈淮,“你觉得这两对组合哪对好一些?”

    沈淮在笔记本上记录着,“陶乐乐和罗烈。贾云歌和司前进虽然赢了,但暴露的问题也很多,贾云歌既没有办法辅助司前进,为他创造输出环境,也不能保护他,他俩会赢完全是整体实力比对手要强。相比之下,陶乐乐和罗烈的组合更有技巧性,只要加以改进,一定能派上用场。”

    宋雪阳也很赞同这个观点,今天的对抗赛组合的可塑性比赢下胜利更加重要。

    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