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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6节 愤风惊浪民截殉 母教女自食其力 (第2/3页)
与人说过。”父亲问过兰琴,孙嫔不知。孙嫔听周女官说后才核对的,隐瞒了核对的事实笑地说,
“孙主反人殉”兰琴没答而笑问。
“是”兰琴性子直率,竟敢贸然问,兰琴的话,符合孙嫔心意。兰琴是父母找的厨师,才进孙家做事,孙嫔以前年龄小,没与兰琴聊过。孙嫔只知兰琴是劫匪、乞丐妻。周女官与孙嫔一说后,孙嫔暗察几年。兰琴也没与孙嫔说过啥,见面叫声小姐,现在改叫孙主。她们间的交往与热情,是一种奴仆关系。孙嫔问兰琴二女闹南京城事,是想探讨兰琴对人殉制态度,于是肯定地说。
“我到此地步,是人殉制造成。我们逃难中,母亲常给我讲是元代人殉制,影响了大明朝。我母亲讲过元代人殉制一些事,我恨人殉制,给你说说”兰琴说着问。
“你说我听。”孙嫔知道些元代人殉事,人类人殉的历史,相对其它朝代,对元代一直发掘得不多。元代人殉很猖獗且也隐蔽,孙嫔想着说。
“元代人殉,据史书载”兰琴说了起来。
世界征服者史“蒙古大汗时,杀最良之马,以供蒙古大汗来世之用。蒙兀没时,送葬之途,遇人尽杀之,”
马可波罗记“蒙兀是成吉思汗孙子,秉承天之骄子,成吉思汗家传。元代并鼓励民间殉葬行为。元代多处都有表彰,民间自愿殉葬行为,扭曲了程朱理学本来面目。”
元史本纪第三十四文宗三“顺德马奔妻胡闰奴、冀宁民妻魏益红,以夫死自缢殉葬,并旌其门”等。
元代还引进草原民族落后婚俗买卖婚。元代蒙古族实行多妻制,妻子多是“购买”来。“男人能供养多少妻子,就可娶多少位”。妻子数量多寡,视家庭财力而定。聘礼“更像是由一方出售,和另一方采购的价格”。受此婚俗的影响,民间的男婚女嫁,几乎成赤裸裸交易。悔亲者中有领讫财礼后,父亲又私下将女转嫁他人,二次受讫财礼的。有将订婚之女转招女婿,两次受财礼的。有将已嫁女唤回娘家,再聘他人的。律法尽管规定有惩罚悔婚条款,此风仍愈演愈烈,州县习以成俗。妇女若丧夫,双方家长更争相改嫁寡妇,二次受财。二收继婚。至元初年,蒙古统治集团,曾以律法形式,推行收继婚。至元八年,中书省承圣旨颁行律令,“小娘根底,阿嫂根底,收者。”收继婚为汉族下层社会男性所接受,并迅速盛行,且不顾官方的阻止。汉族“弟收兄嫂”、“兄收弟妻”、“外甥收舅母”、“侄儿收继婶母”。长兄与小叔甚至共同“接续寡嫂成婚”,及姑舅异姓小叔“收继表嫂”等同样盛行。郑介夫在奏折中指出“今有兄死未寒弟即收嫂,或弟死而小弟妇收。甚而,四十之妇而归未冠之儿,一家骨肉,有同聚麀。”有的家庭,还对不愿被收继的妇女,采取极其野蛮、恶劣的方式收继皇帝死后活人殉葬的实施,造成了元朝民间的恶习影响到了新的王朝,朱元璋的心理潜在地使人殉制度往下蔓延。
“我说人殉制,不得人心,孙主同意”兰琴一口气地说到此处一转话题地问。
“同意我反人殉制”孙嫔听着兰琴的话,没想到兰琴也反人殉制,便亲切地抓住兰琴一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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