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九十六章 鸣冤  诡命阴倌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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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九十六章 鸣冤 (第1/3页)

    史胖子最初的判断是正确的。

    面前的怪人,真的是在写字,而且是左手写完,随即右手一拂将字迹抹去,跟着继续写。

    要单单是正常的书写,碍于对方特别的‘身份组合’,我肯定不敢多看一眼。

    然而事实是,我也只是看了一眼,跟着就被他的动作吸引,目光再也难以转移开了。

    对方确实在写字,用的却不是笔,而是左手中攥着的一块血淋淋的事物。

    他面前并没有纸,所以所写的字并不是落在纸上,而是在一片被抚平了不知道多少遍的白沙上写画。

    我是不知道第N眼,才转换心思看他写的内容的。

    在那之前,我的全部注意力,都集中在他手里用来写画的‘笔’上。

    普通人看来,那就是一团血淋淋的肉。

    可在我这个正统的医科生看来……而且是如此近距离的看,通过那块血肉表面并不怎么明显的暗纹脉络,轻易就认出,那特么不是什么猪肉狗肉牛肉羊肉,而是一颗人类的心脏!

    我仍然看不到对方的具体样貌,特定环境下,就只看见他从裹尸袋里伸出的一只手,一只有着在我看来,有着各种物理原因造成数道伤痕的手。

    这只左手攥着一颗人心,以心尖做笔锋,在粗糙的白色砂砾上写画。

    单只是看这画面,我就觉得心脏外头……至少是心尖连带的下半截,像是被一张用来打磨事物的粗砂纸包着一样难受。

    当注意力转移到对方所写的内容,我更是一阵阵头皮发炸。

    滴着血的心尖,在白沙上落下的字迹,道道惊心,划划刺目。

    那用人心作笔,白沙为纸所写的,反反复复,就只有一个字。

    一个血红的——冤!

    说实话,我不是很喜欢史胖子,甚至一度觉得,他就像是一只巨肥的蠢猫,被人为丢进了肮脏的下水道里。

    我厌恶肮脏,可看上去,这只蠢肥猫却非但不算可恨,而且还是名贵品种,他要是被臭水淹死,我未必难过,但觉可惜……

    总而言之,我还是非常非常不喜欢这死胖子的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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