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二百五十六章 铁路债卷  黄金时代之大宋王朝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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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百五十六章 铁路债卷 (第1/3页)

    赵构自己也做过王爷,除了每月按照规仪所发的俸禄之外,堂堂的康王爷也是囊中羞涩的,要不是他听从萧明的建议,与薛炳昌合作闹了点小钱,很多时候的人际和官场的应酬,都会捉襟见肘。

    皇帝自己没钱自己清楚,别人却不一定清楚,所以赵构对萧明的这个建议非常感兴趣,以往官办的各种事情都办不好,总是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,不是造成官员的贪腐就是官僚们不作为,容易受到奸商的行贿被拉下水,造成很多官办机构倒闭和瘫痪,而这次的合作却是有点另辟蹊径。

    其实官家还不等同于皇家,官府的很多收入除了进入到户部的银库之外,规仪之内,皇家的府库内帑则没有进多少银子,那是很多人认为官家其实就等于皇家,大家都是为皇帝打工的,收入多少都算是皇家的的恩宠。

    可是从没有人想过和皇家合伙挣钱的,倒是私人和官家合伙的,可那多半会成为一种受到官家保护的恶性暴利行业,以至于造成大面积的贪官和**出现。

    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则是大宋朝一直以来对商业的政策,宋代官办手工业产品主要特供皇室、官府和军队,很少作为商品流通。民间手工业则以纺织、造纸、制糖等为大业,基本是农业的加工产业,有类于今日所称“开发农业”。

    宋代商业经营资本本身的积累方式也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。商人的最终投资仍回到土地,所谓“累千金之得以求田问舍”。宋代允许商人参加科举考试,可以为官,不少商人又把资本用以买官,有的买官仅作为商号招牌。商业资本与官僚、地主结合起来,最终还是向田宅集中,封妻荫子,没能超出自然经济的常规突变性增长。

    这本是一系列的经济问题,但其中却涵盖着封建阶层对于天下百姓的根本看法,如果中央集权过于严厉则往往会阻碍社会财富的累积和发展,反之则是一种促进,而宋代的时候就是一种促进,而是这样也有例外!

    一直以来宋代本来推崇“一本仁厚”的裕民之政。但财政总是入不敷出,所以后来破了太祖“不加农田之赋”的老规矩,像神宗说的那样,古者十一而税,今则取财百端。兴利之臣不仅开卖官鬻爵、铸钱造币之财源,还于禁榷专卖上做尽了文章。

    按照朝廷官府的理论,山海天地之藏,市场货物之聚,不应让商贾独擅其利,而应收归国有专卖,以助国家之经费。于是一大批官办“公司”就被开办了起来,举凡最有利可图之商品均列入禁榷之列,由这些“公司”来专卖。

    这个禁榷曾是非常的严厉,这样的官办机构涵盖了盐、茶、酒等众多领域,并且官办的机构有权在销售上则按人口分配,勒令消费,强制购买。而老百姓却不会认账,你的盐又黑又有沙土,你的茶都是发霉过期的陈货,你的酒搞得兑水太多,寡淡无味,我为什么还要买?而与之相对比的则是到处的私盐、私茶和私酒,人家价低质优,我为什么不买?

    于是倒贴国库补充,倒闭官办机构就成了常态,这种事情朝廷也不是不知道,北宋欧阳修就曾专门说过:“要最大限度地取得国家利益,就不能禁榷太专。必须与商贾共同经营,流通才不会阻滞,剥夺商贾利益之谋愈深,则国家利益损害愈大。想把十分之利皆归于公,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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