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444章 轩然大波  朕真不是中山靖王啊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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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444章 轩然大波 (第2/3页)

测,也未必就一点道理都没有。

    ——吕太后临终前的托付,实在颇有暗示吕氏‘在我死后再谋朝篡位,以吕代刘’之嫌。

    所以,从吕太后掌政,一直到吕太后驾崩,诸侯大臣共诛诸吕,迎立代王刘恒,再由刘恒一点点将皇权扒拉回老刘家的碗里——这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,汉家本质上,都只发生了一件事。

    刘吕相争。

    太祖在朝,吕氏蛰伏;

    太祖驾崩,吕氏逐渐露出獠牙;

    孝惠驾崩,吕太后再也没了顾忌,开始肆无忌惮的遍封诸吕,甚至于在临终之际,做出那般耐人寻味的临终托付。

    而最终,出乎所有人意料的‘诸侯大臣里应外合共诛诸吕,代王刘恒扮猪吃虎君临天下’,则终于为这段长达二十多年的内部斗争画上句号:刘氏在付出太祖诸子(八人其中的六人)、孝惠诸子(全部),以及让齐王一脉萌生出野心的代价,惨胜。

    至于吕氏,则一着不慎,满盘皆输,从灵魂到肉体,都被泯灭在了政治斗争失败之后。

    明白这些往事,以及这些往事背后所暗藏的斗争后,再来回过头:金布律,究竟意味着什么?

    ——作为一部由吕太后全权推动,并颁行于天下的商税律,金布律这三个字,属于绝对意义上的‘吕太后政治遗产’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如此,诸侯大臣共诛诸吕,迎立代王刘恒入继大统之后,才会没有丝毫迟疑的将包括金布律、津关律在内的诸多法律一次性废除。

    难道当时的诸侯大臣们,不知道收取商税的必要性?

    难道那些历经磨难,见惯了大场面,从开国之时的尸山血海中爬上来的人,不知道这样一部法律存在的必要性?

    和孝惠刘盈-赵隐王刘如意二人的夺嫡之争一样:金布律存在的必要性,有诸多方面的原因可以佐证;

    但废除这部法律,则只需要一个不容置疑的理由。

    这部法律,是吕太后所颁布。

    吕太后是错的!

    在诸吕之乱爆发,并被顺利平定、诸吕外戚被尽数铲除之后,吕太后只能是错的,也必须是错的!

    政治斗争历来都是赢家通吃,失败者满盘皆输;

    既然吕太后是‘错’的,那吕太后所做出的一切决定、所颁布的一切法律,也都必须是‘错’的。

    废杀前少帝?

    弑君!

    扶立后少帝?

    篡立!

    连孝惠皇帝的诸多血脉,都因为吕太后‘错’,而被归为‘诸吕淫乱后宫所出’‘前、后少帝及孝惠诸子,皆乃吕氏子’,自然就更别提区区一纸金布律了。

    于是,魔幻的一幕出现了。

    ——吕太后是‘错’的,是奸诈黑暗邪恶的;

    所以金布律是‘错’的,是祸国殃民、荼毒天下的;

    而金布律是错的,自然就意味着一部针对商人收取商业税的法律,是绝对不应该存在的。

    于是,任何一个试图通过立法,来向商人群体收取商业税的皇帝,也都会是‘错’的······

    离谱吗?

    很离谱。

    夸张吗?

    一点都不夸张。

    这就是封建时期的政治斗争。

    赢了,你即便只是个残缺的宦官,也照样可以权倾天下,指鹿为马;

    输了,你哪怕是九五至尊,也依旧难逃臣下的灵魂质问:陛下为什么要造反呢?

    “陛下为何要再提金布律?”

    “就算是不提这三个字,通过其他的方式来收取商税······”

    “——为什么非得用‘金布律’这三个字呢?”

    “哪怕换个名字呢?”

    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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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·

    于是将如侯处死,带领胡人骑兵开进长安;又征调船兵楫棹士,交给大鸿胪商丘成指挥。当初,汉朝的符节是纯赤色,因刘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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