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469章 演奏者和观众比谁先猝死。(求订阅~月票~)  非正常音乐家 首页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爱笔楼]http://m.ibiquzw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最新网址:m.ibiquzw.org
    第469章 演奏者和观众比谁先猝死。(求订阅~月票~) (第1/3页)

    其实,李少杰这样的创作者,在很多音乐家心里,都是非常特殊的一个存在。

    在很多作曲者,作曲专业研究人员看来。

    现代的严肃音乐,就是各种现代技法的堆叠,就是各种新音色的填充。

    或许不全面,但一定程度上概括了当代严肃音乐的一些特点。

    包括大老,包括研究者创作者自己,没有人会觉得现代严肃音乐好听。

    那玩意根本不是人听的,本身的目的也并非是考虑悦耳。

    但这条路是非常有必要的,因为音乐家就是要去探索声音与音乐的界限,发现更多的技法,音色,这样行业才能发展。

    可是,过犹不及。

    如果所有创作者都沿着这条路走,也必然是进入死胡同。

    现在的行业内部,这样的现象确实很严重。

    古典的吃老本,因为他们有些人会觉得,你弄点传统手法的新作,没什么意义。

    新现代严肃音乐搞的全是非人类能享受的。

    所以,李少杰夹在其中,算是很奇葩的一位。

    不可否认,李少杰在音乐界内部地位是公认的高,作品是公认的棒。

    但着并不影响围绕在李少杰身上各种学术上的争议很多。

    很多没什么脑子,过度追捧现代严肃音乐的人,对于李少杰略显“古朴”而“跳脱”的创作手法感到不屑一顾。

    自然也会有人站出来帮李少杰说话,认为李少杰才是现代音乐中最能起到开启思维与警示作用的存在。

    因为,在很多音乐家看来。

    音乐家不是电脑。

    归根结底,还是要为“人”创作,与人互动。

    现代音乐的本质就是“解放”,解放一切技法,音色。

    但很多人会忽略本质,包括业内的大老。

    音乐写法上的彻底自由,音色技法的彻底解放只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现代音乐本质上还是一种思维方式,而不是某种风格的音乐。

    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会认为,把当代音乐的表面特点当成全部,会让创作者的路越走越窄。

    如无调性,复杂节奏,新音色,新技法等等。

    可以用,但一切还是要为人类享受音乐而服务。

    形式主义音乐没有出路,创新,但不要被新的东西所绑架,反而失去本身音乐内容。

    就像是全球现代化的同时,也不要完全被新的思想浪潮所绑架,一味贬低一些传统思想。

    而李少杰,似乎从来不会被思维所局限。

    在很多音乐家看来,李少杰的作曲手法与风格看上去多变,但实际上本质只有一点。

    以作品的内容为核心,从不纠结于“我所运用的手法”到底如何。

    真正让技法,音色,服务于音乐作品本身。

    说起来似乎简单,但真正做到的又有几个?

    况且,不仅仅如此。

    李少杰也不乏炫技作品。

    这些作品,和其他一些“无法复制”的作品不一样。

    这个是可以被学习的!

    很多现代音乐技巧,个性化太强,独特性太强,甚至一部分只存在于纸面理论,实际演奏不存在。

    或者是一些音色,只适合某位作曲家的独特设计特殊乐器,没法复制。

    或是某些技巧只有某位演奏家可以做出来。

    李少杰的技巧,刚刚好就处于这个边界之中。

    全世界能做到李少杰这么完美的,只有他自己。

    轻盈快速,兼具了技巧与美感,实际与理论相结合。

    难度一百分,现实中他也确实能弹一百分。

    虽然很多音乐家再怎么学习,也只能弹60分,但起码绝对是人类能拿下的程度。

    但这些技巧却是可以被学习的。

    李少杰刚好就处于“人”与“非人”的这个极限上。

    人可以弹,但人或许弹不到100分。

    独特性与传播学习性,就都有了。

    而独特的强大也使得许多钢琴家越演奏李少杰的音乐,对比李少杰的演奏,越会感觉到李少杰的离谱程度。

    这便是李少杰最大的魅力所在,也是备受无数音乐家们簇拥的最关键的一环。

    因为,这些可学习的技巧,可以极大的推动行业进步。

    所以,李少杰打算举办音乐会的这一消息,放到业内......

    关注度简直高的可怕。

    一时之间,甚至本来已经打算有音乐会计划的演奏家,纷纷停止手上的事情。

    甚至有人不惜付出大量的违约金,鸽掉预约了许久的音乐厅。

    打算专门蹲李少杰这场演奏会。

    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最新网址:m.ibiquzw.org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