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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914章 礼物 (第2/3页)

眼睛盯着天花板在看。

    王林伸出手,轻轻抚了抚宝宝嫩滑的小脸,笑道:“真是个小可爱。”

    吃过饭后,王林陪着沈雪到院子里散步。

    “你现在可以说了吧?你和谁谈过恋爱?还谈了那么长的时间?”

    “啊?你好奇心很重哦!”

    “我就是想知道,什么样的男人,能入得了你的法眼?”

    沈雪只是笑。

    “说啊!”王林捏捏她如描似绘的俏脸。

    “我要是不说,你是不是一直会想?”

    “想啊!想得睡不着觉,吃不下饭。到底是哪个男人?他是做什么的?不会是你的同学吧?”

    “不是男人。”

    “女的?你别吓我。”

    “也不是女的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“舞蹈啊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沈雪笑弯了腰,滚在王林怀里:“我跟舞蹈谈了快二十年的恋爱了。还不够长吗?”

    “你真是个小可爱!”王林哭笑不得,伸手捏捏她的下巴。

    “小可爱不是霏霏吗?我也成小可爱了?”沈雪扑闪着大眼睛。

    “那你是个特别可爱的小可爱!”

    “你们男人啊,胃口也太容易被勾起来了吧!我随便一句话,就把你给勾过来了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王林将她抱起来,转了两个圈圈:“你也学会情调了!”

    “不喜欢吗?”

    “喜欢!”

    两人热烈的吻在一起。

    沈雪身子软软的,像棉花一样,柔软而又温暖。

    “去楼上吧!”她嘤咛一声。

    王林拥着她走进房里。

    沈雪是那样地美,美得像一首热情饱满的抒情诗。

    她全身充溢着女人的纯情和妇人的风采。

    较之她当少女时,现在的沈雪,更让王林着迷。

    女人的保养,不是一朝一夕之功,是一件当下看起来似乎并没有显著效果的事,持续保持几十年如一日,看起来比同龄人要年轻十岁以上。

    沈雪又是一个极爱打扮自己的女人。

    从头到脚,她无一处不精致柔美,就连她的手指头、头发梢,也美得让人心动。

    女人盛装打扮的时候,取悦的不是他人,而是自己。一个女人真正的魅力源于骨子里的自信,源于她浑身散发出来的优雅气质。

    她像一尊象牙雕刻的女神,大方、端庄、温柔、姻静,无一不使男人深深崇拜。

    沈雪那娉婷婉约的风姿,娇艳俏丽的容貌,妩媚得体的举止,优雅大方的谈吐,只看她一眼,就能让人终身难忘,寤寐思服。

    王林深深的迷醉在她的温柔乡里,不知时光易过,月升月落。

    清晨的一缕阳光,洒进王氏别业的院子里。

    城市里难得一闻的鸟叫声,在院子里清脆悦耳的响着。

    夏天清晨的微风,带着丝丝凉意,吹进了窗户里。

    别墅里绿树成阴,六月的晚间,吹一点风扇就十分清凉。

    沈雪现在能不开空调的时候就不开空调,享受自然风的凉爽。

    听着鸟叫声,感受着微风,王林和沈雪躺在床上,有一种生活如些美好的感受。

    “今天周末,你在这边待一天吗?”沈雪声音糯糯的,十分的粘人。

    王林轻抚她的脸:“公司忙,现在没有什么休息日。而且我们月底又要去香江度假,我得趁着这段时间把公司的事务都安排好。”

    沈雪嗯了一声:“那好吧。”

    两人起床。

    沈雪今天不用去上班,也不打算出门,穿了一件普通的家居服。

    饶是如此平常的穿着,也难掩她骨子里的风情和性感。

    性感不是把肚脐眼暴露给男人看,而是一种原滋原味的女人味道。

    王林每次来别业,都有一种乐不思蜀的感觉。

    吃过早餐后,王林待到上午十点钟才离开。

    这个周末,顾清雨没有回家。

    她在自己的宿舍里写一篇文章。

    因为她文笔好,经常在报纸杂志上报表豆腐块的诗词散步,在台里是出了名的笔杆子,台里的领导十分器重她。

    电视台外景主持人是需要自己写稿的,因为有时候同事工作忙的话或时间紧的话是需要自己写稿的。而且自己写的稿,这样才能记得更牢,播出时更流利。

    顾清雨写一段文字,然后抬起头来,看一看墙面上挂着的相框。

    相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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