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411章 有意思  退婚后我成了权臣心尖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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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411章 有意思 (第1/3页)

    其中一人拿着棍子敲打着手,看着小少年。

    “将身上的银子交出来吧。”

    小少年抿着唇,“你们上次不是说,交了银子就再也不找我麻烦的吗?”

    带头的地痞嗤笑,“这个你都信?真傻。”

    “快点交出银子来,否则今天这顿打可免不了。”

    小少年捂着荷包,“上次就给你们了,你们别太过分。”

    带头的地痞冷哼一声,“敬酒不吃吃罚酒。”

    “兄弟们上。”

    说完他带头冲向小少年,将人一把扯住衣衫,朝着小少年的身上几拳。

    另外几人也跟着冲上去,对小少年拳打脚踢。

    带头的地痞还从小少年的腰间,强行将荷包抢走。

    从荷包里到处了不少碎银子。

    他将银子收好,对一脸憋屈不服气的小少年拍拍脸,“记住教训,下次可要乖点交钱,否则还打你。”

    接着就带人出了巷子。

    小少年唇角带血,蜷缩在地上,看那模样好不可怜。

    时卿落走了过去,“你没事吧?”

    她当然看到了刚才那一幕。

    原本想要帮忙的,却发现小少年穿的衣服,虽然看上去好像一般,就像是个普通的富人之子的穿着打扮。

    但她仔细一看,却发现他的衣服是用一种很稀有丝绸做的。

    这玩意叫足丝,不是用蚕丝织成的,它的原料取自深海的一种庞大的蛤蜊,吐出来黏液在固化之后变成的生丝。

    需要专业的人每年深入海底去采集,之后还要经历多重工序,大半年的时间才能织成丝绸。

    也因此这种足丝,在前朝和当朝都是贡品,有钱有权都买不到。

    正好席蓉送过她两匹,所以她一下就认出来了。

    于是停住了脚步没有上前去帮忙。

    能穿得起稀有贡品丝绸的,在这北城也就只有两种人。

    一是锦王府的公子,一是前朝的人。

    可时卿落见锦王和梁铭宇穿着的都只是名贵绸缎,并不是这种足丝做的衣服,所以这人不太可能是锦王府的。

    而且如果真是锦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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