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七百四十章 灌篮高手  全职艺术家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爱笔楼]http://m.ibiquzw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第七百四十章 灌篮高手 (第2/3页)

    何大俊那部作品的成绩,大概可以对标岛国早期的一些经典竞技漫画?

    同样的经典,但同样又被后来更加火爆的运动竞技类漫画超越,毕竟岛国有那么两代漫画人着实妖孽。

    “他们玩的很大。”

    继续阅读宣传新闻中的内容,金木道:

    “何大俊的新作品叫《篮球之心》,是他上部作品的姊妹篇,不过这部作品他打磨了很多年,部落那边也非常重视,决定动画漫画一起出,漫画先更新一点内容,大概是为了让部落漫画掌握先行的流量,合作公司确实是顶级,声优好像也打算找顶级的那批,不过他们这个漫画第一人的说法倒是引发了很多争议,你看看评论区……”

    林渊凑过去一看:

    “竞技漫画第一人什么的,确定不是影神吗?”

    “影神和部落漫画解约之后,部落漫画竟然把竞技漫画第一人安在何大俊头上,真是脸都不要了。”

    “影神:???”

    “建议你们把《网王》再看一遍,然后大声告诉我,谁才是运动竞技漫画第一人。”

    “用词能严谨点么,我承认何大俊是篮球漫画第一人,但要说运动竞技第一人,这个称号属于我们影神!”

    “或者说,何大俊是早期的运动竞技第一人,毕竟后来的影子已经超越他了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林渊乐了。

    虽然这些读者都用部落,但他们都是好同志,迟早会变成联盟的形状!

    当然。

    评论也有一些支持何大俊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先大声吼一句:劳资的青春回来了!大俊的《篮球之火》堪称一代人的记忆,小年轻没看过不理解正常!”

    “大俊开拓了运动竞技的分类,影子站在前人肩膀上创作,有什么好吹的?”

    “你们承认大俊是篮球漫画第一人,那我也承认影子的死火海目前无敌,但别忘了影子的那部《网王》是唯一一部不是他本人创作的作品,他当时只是纯画师,剧情的提供者是楚狂老贼。”

    “影子的《网王》算他和楚狂联手创作的,二打一还说部落不要脸?”

    “拿二十年前的作品和二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