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五百四十五章 赏金奖励  网游之盗版神话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爱笔楼]http://m.ibiquzw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第五百四十五章 赏金奖励 (第2/3页)

,他也不怕闪了舌头!”

    “可是,御剑盟已经建立了四个成员两万的分会,现在总人数达到12万人,我们失乐园只有四万人,根本就无法抗衡。就算是剑与玫瑰,也只有万人而已……”

    夜杀一愣,喃喃道:“半个月没有注意他们,居然羽翼丰满到这种地步了?”

    我点点头:“所以说,我们要拿出应对的策略,我今天把大家叫到这里,就是为了这件事。”

    许琳微微一笑,道:“林凡,你是想说,咱们也建立分盟?”

    “嗯,琳姐果然英明神武!”

    “呵呵,别拍我~”许琳呵呵笑着,又问:“那么,你打算怎么建立分盟呢,自己建立,还是收购?”

    我想了想,说:“还是自己建立吧!吞并别人的行会始终不太好,那些建立行会的人谁愿意屈居人下?我宁可去挖别人的墙角,也不想把人家的家当全部搬过来。 (首发)。”

    永不屈服赞同道:“有道理,咱们要让别人心甘情愿的过来我们失乐园!”

    我点点头,说:“我打算,把咱们的几个主要成员都分散出去,每个人管理一个分会,同时与主会之间保持密切联系,而且,派出去的成员都必须是jing明强干的人,否则的话也很难带好一个行会。”

    夜杀立刻信誓旦旦的拍着胸口:“老大,你放心,交给我一个行会的执掌权,我绝对能把行会带好!”

    我笑了笑:“好,那么,失乐园第一分会的老大,就是夜杀你了,喏,这时建团证明和建团的费用,200万rmb,其100万是建团的手续费,剩下的100万作为行会的活动资金吧!你小子可别辜负我对你的一片期望啊!”

    夜杀就差不能一死明誓了,看着建团证明和200万rmb,激动得要死。(首发)。

    然后,我再次分配,永不屈服和果子去创建第二分会,仗剑小猪去创建第三分会。

    分发物品完毕,欣雨问我:“林凡,要不要让我也出去历练一下?”

    我笑了笑:“你跟着我吧,咱们两个创建一个分会。”

    欣雨顿时眉飞sè舞:“嗯,好的。”

    这样,就已经有四个分会了,我和欣雨负责第四个分会,陆雪涵小声问我:“林凡,那我呢?”

    我说:“雪涵,你跟琳姐留守总会吧,这里更加重要,也需要自己人。”

    许琳也点头说:“是啊,雪涵听话。”

    手里还剩下两个建团证明,我便看向李清,说:“清儿,要不要,你也锻炼一下自己?”

    李清捂着胸口:“我,行吗?”

    我便笑着走过去,拍了拍她的肩膀,说:“你行的,要相信自己,这个,是你的建团证明。”

    “哦,那个,还有建团的费用呢?”

    “费用?我靠,到现在我都是用的自己的私房钱,你的建团费用,找琳姐要去,反正驻地的资金管理权还在她手里,现在,怎么说也有上亿的资产了吧?”

    许琳呵呵笑道:“知道啦知道啦,我本来打算把行会直接给你或者欣雨,既然你那么说,那么我就赖在行会里不走了。[.首发]。”

    我也笑了,还有一个建团证明,不急着用,先留着,然后开始分配:“夜杀,你建立的行会名字是:失乐园第一分盟,永不屈服,你建立的分会名字是:失乐园第二分盟,小猪同学,你建立的分会名字是:失乐园第三分盟,第四分盟,我亲自去建立,第五分盟,清儿去建立,一会第一分盟去银月城东门,第二分盟去银月城西门,第三分盟去银月城南门,第四分盟去银月城北门,第五分盟,直接在行会的驻地里,大家各自收人,可以先在现在的行会里找几个信任的兄弟过去帮忙,大家还有什么疑问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众人异口同声。

    “好,那么在原行会里挑选几个人来接替自己原先的职位,以后再细分,现在,都过去建立行会吧,我一会就做广告去!”

    于是,众人一起去了银月城王宫,一个个开开心心的建立了自己的分会,我也脱离了原先的行会,建立了失乐园第四分盟,然后把欣雨加了进来,欣雨看着行会成员列表,笑呵呵的说:“这个行会,只有我们两个人哦~”

    我嘿嘿笑道:“是啊,干什么别人都不知道了。首发。”

    欣雨娇媚的一笑:“你想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晚上再说吧,现在还早。”

    说完,我把欣雨的职位调整到最高,仅次于我,副会长。

    当大家都去银月城打算收人的时候,我便开始编辑了系统公告,然后发了出去,内容如下:“经过两次国战,大家认识到了法国玩家的卑鄙嘴脸,还记得吗,2008年,巴黎市长说国人不如非洲,奥运圣火四次被法国人人为扑灭,你们看到浪漫的法国人向火炬扔垃圾嘲笑,连3000法国jing察也保护不了残疾运动员手的火炬,他们接见并授予其荣誉公民称号,这说明什么大家心里都清楚。法国凌通城两次攻击银月城,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