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二十四章两个一心为大明考虑的敌人  明天下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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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十四章两个一心为大明考虑的敌人 (第2/3页)

表现的极为凶悍,对倭国百姓造成的伤害,远远大于当年盘踞在东南沿海的那些倭寇。

    自从大明禁止私人拥有卖身奴之后,好多的富贵人家没可能自己去收拾庭院,洗衣做饭,而在大明雇佣一个丫鬟,或者仆役,代价过于高昂了,有些地方即便是有人愿意出高价,也没有人去低头当人家的丫鬟,仆役。

    所以,这些年倭国女子,高丽女子被这些海盗掳掠过来之后,转手卖给地下人口贩子,最后高价抓买给富贵人家。

    这些奴隶,主人几乎可以为所欲为,却只需要供应她们一日两餐即可。

    地方官府很快就发现了这个苗头,抓到地下人口贩子准备问罪的时候,才发现,《蓝田律》中并没有针对这项罪行的惩罚条例。

    在蓝田皇朝中,官员们必须遵循《蓝田律》开篇中明义中的最后一条——法无禁止,皆可行!

    官府之能对这些奴隶贩子们处以地方管制条例,而地方管制条例触犯之后,最重的刑罚不过是强制劳动三个月,肉刑不过是重责二十大板!

    而那些赚钱赚的眼珠子都红了的奴隶贩子,哪里会在乎一顿板子以及三个月的强制劳动,更不要说,在东南一地甚至出现了专门替人挨板子,接受强制劳动的家伙。

    听说收获颇丰。

    这还必须是在那些奴隶们告发主人的情况下,官府才会过问,而那些被劫掠过来的奴隶们,好多人宁愿在大明被人奴役,也不愿意回到倭国,或者朝鲜。

    时间长了,主人家不说,奴隶们不告,仅凭官府的力量,想要杜绝这种事情,几乎不可能。

    韩陵山想了好久,都没有想通云昭对倭国人的怒火到底是从何而来的。

    只能最后在心里暗暗地腹诽云昭心眼太小了。

    窗外,鸠山每呼喝一声,便有一颗人头落地,到了最后,鸠山杀人的手已经不稳当了,一刀砍在一个倭国使者的肩膀上,被砍了一刀的倭国使者,也不知道那来的力气,背着那柄巨大的太刀就在广场上狂奔,身上的血流淌的如同瀑布一般。

    眼看着那个使者奔跑的步伐越来越慢,最后一头栽倒在地上,鸠山匍匐在广场上吼叫道:“仁慈的陛下,开恩啊!”

    杀人杀到这个时候,围在广场上看热闹的百姓已经三三两两的散去了。

    毕竟,这是杀人,不是看猴戏,杀一个人的时候大家会觉得刺激,杀三个人的时候,大家就已经没有观看的兴趣了,当鸠山杀了快十个人的时候,看着满地的人头,这是噩梦中不可或缺的元素,所以,除过几个杀才之外,基本上没人看了。

    到最后这个使者背着刀狂奔的时候,人也就走光了。

    所以除过那些守卫广场的武士之外,真正的观众就只剩下两个人了。

    一个叫云昭,一个叫韩陵山。

    事实上,云昭此时已经在呕吐的边缘了,而韩陵山依旧面色如常,云昭之所以能坚持到现在,完全是因为从懂事起就知道倭寇不是好东西,该杀。

    韩陵山不是这样的,他对死多少倭寇或者别的什么人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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