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328章 大限真理、虞上戎的追求(3与4合一,求订阅)  我的徒弟都是大反派 首页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爱笔楼]http://m.ibiquzw.org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最新网址:m.ibiquzw.org
    第328章 大限真理、虞上戎的追求(3与4合一,求订阅) (第1/3页)

    飞瀑正拖千幛雨,斜阳先放一峰晴。

    陆州端坐在飞辇上,一边抚须,一边看着山峦景致。

    飞辇摇摇晃晃,很不平顺。

    但不妨碍他欣赏景色。

    临近傍晚,飞辇来到了云照峰附近。

    “老前辈,我们已经到云照峰了,不过您的徒儿估计要等两天才会出现。”段行来到陆州身边。

    “这么快?”陆州说道。

    段行挠挠头。

    这还叫快?

    都飞了这么久,太阳都要落山了。

    感觉还没自己飞着快。

    将错就错,段行笑着邀功道:“晚辈亲自掌舵,开足马力,不敢浪费老前辈的时间……”

    陆州眉头微皱,没有说话,仅仅只是不快地拂袖而过。

    段行尴尬,心里寻思着,自己也没做错什么啊?

    这一路上,他都没敢说话,生怕打扰老前辈的雅致。

    怎么老前辈还是不高兴。

    陆州起身,俯瞰云照峰。

    熟悉的记忆铺面而来。

    好像藏在脑海深处的一幕幕画面渐渐浮现。

    “云照庵。”陆州看到了云照峰半山腰上的寺庙,差点忘记了,云照庵便是坐落于此。

    北都千里之外的寺庙。

    略显孤独和寂寞。

    出家人,淡泊名利?

    “老前辈见多识广。这里的确有一座寺庙,不过都是尼姑,名叫云照庵。”段行说道。

    说完之后,段行暗自思忖。

    云照庵毕竟是尼姑庵,始终都是女人,男女有别……他们都是一群大男人,总不能跑过去住吧?

    修行者在哪里呆着都一样。

    寒不入体,挂树梢上也能睡着。

    “下落。”陆州说道。

    “遵命。”

    段行连忙驾驭飞辇,缓缓下落。

    云照峰方圆百里杳无人烟,故此树木参天,悬崖峭壁。

    飞辇进入丛林之时,便被密密麻麻的树叶遮住。

    陆州在飞辇上也算恢复了一点元气,轻轻一跃,落在了云照峰的脚下。

    其他人跟着段行一同落下。

    只留下几人看守飞辇。

    不多时,陆州一行人来到了云照庵外。

    “我去敲门。”段行眼珠子一转,主动请缨。

    哐哐两声,也不客气。

    大门一开。

    一位年纪较大的尼姑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是你?”陆州一眼认了出来。

    玄静吃了一惊,连忙竖掌欠身:“原来是姬施主……有失远迎,有失远迎。”

    她将大门推开。

    陆州感到疑惑,云照庵没个人吗?居然需要玄静法师亲自出来?

    目光落入院落中。

    满地杂草,树叶飘落。

    略显萧瑟。

    “各位施主,请。”

    进入院落中,陆州问道:“就你一人?”

    “无念早已离开,如今云照庵只剩下贫尼一人。”玄静竖掌道。

    陆州抚须点头,一人也好,规矩也就没那么多了。

    地方也足够大。

    “老夫要在此地小住几日。”陆州说道。

    玄静闻言,说道:“姬施主,这边请……”

    其他人,她也顾不及管了。毕竟没那么多人手。

    段行无奈耸耸肩,看了一眼兄弟们,别瞅我,没有你们想要看的小尼姑,自己收拾吧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陆州随玄静法师,来到了一处清幽的房间外,视野,位置,环境都明显高出一筹。

    玄静法师说道:“请。”

    陆州微微点头。

    负手步入房间。

    环境清幽,别致。

    书架,书桌……还有圆形的窗台,能够看到云照峰以外的山峦。

    “当年,姬施主便是在这间房中与家师论道。”玄静说道。

    云照峰论道,紫霞山赏月,百叶湖观鱼……

    想起这些。

    陆州摇头叹息:“净言天赋不错,可惜,难以摒除杂念。”

    “姬施主说的是。家师也曾这么说过。”

    “她是怎么死的?”

    “家师大限提前了两百年……”玄静亦是摇头叹息。

    陆州暗自思忖。

    正常情况下,修行者到了元神劫境的修行者,寿命可达六百年……此后每开一叶,增五十年。

    没人突破至九叶……故此无人能破千年大限,大限真理的说法也是由此而来。

    只要不作死,活个九百年,甚至一千年出头,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怎么会提前两百年呢?

    “家师强行参悟九叶境界,最终以失败而告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最新网址:m.ibiquzw.org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