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1235章 改造!第三只契魂兽!(四千字)  从斗罗开始打卡 首页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爱笔楼]http://m.ibiquzw.info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最新网址:m.ibiquzw.info
    第1235章 改造!第三只契魂兽!(四千字) (第1/3页)

    一开始的时候,王枫也觉得不可能。

    但后来一想,突发奇想,既然魂兽不可能是因为魂兽已经定型了,修炼了魂力,身躯经过日积月累已经不可能会适应暗魔气,所以必然会被暗魔气影响感染。

    身体的影响会导致灵魂也收到更大的影响。

    然而,既然魂兽不行…那么普通的野兽呢?

    而且还是刚刚出生不久的野兽?

    会不会可以?

    暗魔气对魂兽由强大的感染性。那么对野兽呢?

    野兽是没有吸收天地元气的。

    身体相对来说非常比较纯粹。

    和暗魔气的冲突远远比魂兽来的小。

    野兽的身躯如果能够适应暗魔气,那么是不是意味着野兽可以修炼暗魔气?从头修炼?

    变成另一种特殊的存在!

    这其中有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野兽是没有灵智的,暗魔气会瞬间将野兽的灵魂击溃。

    但这只小鲲鲨却很特殊,因为,他有灵智。

    只是因为身体的原因,退化成为了野兽。

    这种特殊性,能不能够让他适应暗魔气,并且修炼暗魔气呢?

    这个想法,带有一定的试验成分。

    如果能够成功,那么就有趣了。

    试想一下,一只能够修炼暗魔气的野兽,他最终能变成什么?

    王枫走到小鲲鲨身边。

    要知道,暗魔气是比斗罗的天地元气更为强大的能量。

    如果能够修炼,这意味着,小鲲鲨将会变得非常的强大。

    按照正常的思路,王枫自己训练小鲲鲨重新修炼的话,问题会很多。

    因为没有血脉之力,至少在魂兽这个体系中,小鲲鲨修炼速度会慢很多。

    所以,王枫便尝试着让小鲲鲨走一走另一条路。

    那些魂魔的路。

    不得不承认,来自暗魔界的魂魔,虽然不安好心,但他们强确实是强。

    至少在同境界中,基本上没有能够打败他们的。

    像是汐月这种,要知道整个斗罗世界,只有一个啊。

    王枫静静的看着小鲲鲨,被暗魔气侵入体内,全身泛起一阵阵的黑光纹路,他的灵魂意识都在遭受着巨大的冲击。

    仿佛随时都要崩溃。

    但像是暴风悬崖边上的一棵草,看着好像随时都会被狂风骤雨吹落大海。

    肯总有一股坚韧不拔的意志,支撑着他。

    达到极限。

    王枫知道,暗魔气进入小鲲鲨的体内后,他的全身都都在发生改变。

    被暗魔气改变。

    如果是魂兽的话,暗魔气就会和魂力形成冲突,产生剧烈的痛苦。

    就像是热油中滴入了水,会爆炸。

    这种爆炸会摧毁魂兽的意识。

    但小鲲鲨不一样,他没有魂力。

    不会有爆炸在他体内,他现在承受的,仅仅只是暗魔气对他身边的改变。

    虽然依旧痛苦,但并不一样。

    如果他没有灵智,支撑不下去,那么结果可能便是被暗魔气给撑死,也坚持不了几秒。

    然而他有。

    不仅如此,还有王枫。

    在感受到小鲲鲨几乎难以坚持的时候,王枫亮出武魂,迅速吸收小鲲鲨体内的暗魔气。

    给予他的身体一个缓冲。

    小鲲鲨的意志还是有限的,能够坚持一会儿,但也不可能一直坚持。

    紧接着,王枫轻轻一挥手,便挥出一道魂力护罩,隔绝外部的温度和暗魔气,让小鲲鲨慢慢恢复。

    他看向一边有些呆滞的鲸鲨,便道:

    “我可以让他平平安安过完一生。你懂我的意思吗?但如果想要变强,这一步就必须要走过去。想要达到魂兽不能达到的地步,就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。他现在是野兽,不是魂兽。这是一个最坏的结果,但在另一方面,也是一个新的开始。”

    “只是,这一条路,会充满荆棘。”

    “会扎得他全身都是伤,但只要走过去,他会比任何魂兽都要强大!”

    这点王枫绝不是胡乱吹嘘的。

    如果小鲲鲨能够修炼暗魔气。

    他将是这个世界,第一只能够修炼暗魔气的野兽。

    同时,他也不再是魂兽!

    而是,只会出现在暗魔界的暗魔之兽!魂魔!

    鲸鲨动了动嘴唇。

    “他刚才即便那般痛苦,都没有喊出一声。我便知道,他愿意这样做。”鲸鲨低声道,“老大,我相信你。怂鲲如果清醒着,也会相信你。”

    见着自己的儿子,那般痛苦,作为一个母亲,她心里自然不好受。

    王枫微微点头:“他的意志比想象中的还要坚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最新网址:m.ibiquzw.info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